沈隽意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看完了《想记得》的剧本,然后抬头跟旁边逐渐感到不妙的毕周说:“我要拍这个。”

    毕周露出了惊恐的表情。

    自家艺人虽然平时生活中吊儿郎当的不着调,但在工作上一向很认真,也很有主见。他现在说要拍这个,那就是心里已经百分百确定了。

    毕周现在只想把整理剧本的工作人员拖出去打一顿。

    虽然知道他决定了的事几乎没有改变的余地,但毕周还是想挣扎一下,拜托祖宗似的把另外四个本子塞到他怀里:“别这么快下决定啊,这些你都还没看呢!万一有你更喜欢的呢!”

    沈隽意一想,也是这么个道理,倒也没拒绝,又把另外四本拿起来看了一遍。

    然后看完了捡起《想记得》的本子朝毕周晃了晃:“确定了,就这个。”

    毕周:“…………”

    那四个他精挑细选的剧本难道真比不过这个不知道怎么混进来的漏之鱼?不会因为这小导演是他粉丝他自带滤镜了吧?

    毕周一脸凝重地把剧本拿了过来。

    《想记得》讲的是一个并不圆满的爱情故事。

    在乡村田野长大的顽劣少年遇到了因为父母工作原因来到这里的少女。少女和他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柔软又美丽,安静又乖巧,像那田野上随风盛开的小雏菊,酒窝里都盛满了阳光。

    他每天最高兴的事就是爬上树,翻过墙,避开在院子里晾衣服的妇女,把他从那最陡峭的山崖上采下的最漂亮的花放在少女的窗台上。

    然后少年像野猫一样,藏在墙外茂盛的枣子树上,看见穿白色连衣裙的少女推开窗,好奇又开心地拿起那束花,放在鼻尖闻一闻,露出乖乖软软的笑。

    然后他一整天都会心情大好,吹着口哨从树上溜下来,打输了跟隔壁村孩子王的架,也不觉得难过。

    后来少女跟着父母一起搬走了,少年追在车后面跑了好久。

    车子在麦田之间的泥泞路上停了下来,少女摇下窗,眼眶红红地看着少年。

    他气喘吁吁,却咧嘴笑着,把别在裤腰上的那束花拿下来递给她。花瓣上还留着晨起的露水,少年朝她挥挥手说,别忘了我和这里啊。

    他想着,他总要去找他的。

    等他长大了,有钱了,要给她买这世上最漂亮的裙子,送她最漂亮的花。

    可几年之后再见,少女却完完全全忘记了他。忘了那片他们拉着手奔跑过的田野,忘了那总盛开在她窗台的花。

    她生病了,得了一种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失去之前所有记忆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