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青年长得极美,忽略那一头扎眼的白发外,其五官可说是极美,美到妖孽☽,美到邪魅,美到让人不敢正眼相对。
琛华慢慢走进来,见着剑拔弩张的这一群人,未语先笑🜷📋:“我想今天怎么回事儿,大伙🜙🂠儿饭都👥🕐不吃,一个个都杵在这儿呢!远远地,就还听到有人说什么大帅在不在的,怎么了?是谁要找我么?”
蒯方自知失言。
她口中的这个大帅,指🞉💐🐽的当然不是现在的这位,而是🁇🃯🛔前任兵部大帅——轩辕璟华。
璟华少年入伍,在兵部呆了太🖗久,可以说这♘🈭整个“天一生水”都是他一手创建起来的。他在这里早已深入人心,很多习惯和规矩都已经被当成了金科玉律,不可更改。
但这些规矩其实并没一🞉💐🐽定的好坏,🌞⛳只是时间久了,约定俗成,大家千百年下来也就都照着做了,从未生过怀疑。
比如璟华他自己睡眠浅,早上很早便醒。于是整个营里也随着他的作息,规定出早操的时间,是在寅时三刻。将😈士们摸黑起床,先练兵一个时辰,🝋等昴日星君的日冕车开出来之后,才供应早膳。
这其实对那些尚未适应的新兵来讲,实难做到,一个是大半夜的实在起不来,一个是饿着肚子练兵实在是苦不堪言🏞🛋。但头三个月过了,习惯了,也就好了。
毕竟从军么,总得吃些苦头,特别是那些世家子,给🁇🃯🛔他们个下马威,让他们☽磨褪层皮🁚🆘,这才收得住心。
再比如,璟华写字惯用长锋羊毫,写的是行书小字。这便成了兵部所有💒👔🈨文书的通用字体。但字写得好的也就算了,若遇到字写得不好的,这羊毫🝰🎲写小字就十分难控制,不是晕墨多了,就是出现“奎角”。
但兵部所有将士对璟华都无比崇拜,甚至以仿效璟华的字体为荣,排除万难,也争抢着要用那样💝的毛笔,写出那样的字来。到后来,那种毛笔竟也有了名称,叫做“帅毫”,而璟华的字体,也被誉为“帅体”。
这些,琛华自然知道。
虽然他去云梦泽,问璟华讨了那枚帅印。但全军上下,🜷📋不🍎🕓论谁提起“大帅”,其实叫的都不是他。
这一点,让他非常窝火。
今🀦⚪🔐天听到蒯方又在那里脱口而出这两个字,便走进来看看,然后一眼便看到长宁——那个一直跟着璟华的小金童,和一个不知哪里来的新兵争执在一处。
蒯方拱手道:“禀大帅,是这末等兵不讲规矩,不按时辰就来领午膳,还动手打伤了长宁。🛰末将已在处理此💞📀🗭事,不想竟惊扰了大帅。”
琛华眯着眼睛看了一眼东渊💼🗈,心却蓦然一惊——🞨🖬🕰🞨🖬🕰
他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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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儿郎当、不思进取的世家子!
终日🆬💨🔙游手🗾♫好闲,整天介不知忧患的浪荡小子♘🈭!
那个偷懒怕苦,宁可睡觉也不肯出操,那个只🆃为了一块红烧肉就挥拳恫吓旁人的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