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森适合穿这玩意,至少外形上挺般配——📕🚭金属板甲上泛着一层黑色哑光,🂳造型恐怖的头盔配着鲜红飘带,细绳🟧🟥缠绕的双手剑柄从披风下探出,斜支在汤森肩后。
钢铁包裹,脸色冰冷,全身上下只有黑红两色,汤森的气质就变得很🀘粗犷、很冷酷。在汤森两侧,还各有五个相同打扮的学徒🟧🟡,一字排开,视💧🔏⛐觉冲击力很强。
没人猜得到,这十个重甲骑士🌱🂺📸是女性,而且是少女。
她们的训练没白费,☳百斤重甲穿起来跟玩似的,双手剑也不在话下。眼前这场战👤斗就是检验的好机会——汤森没想🅦🈷🂼过要指挥这仗,只是几千人的部落而已,他养这么多军官干嘛用?
这些天,随行的军官被⛍无🔭🃴良首领骂得特别惨,他们都憋着一口气,要用胜利为自己正名。
“半游牧部落,战术机动尚可,战役机动一般。”汤森对身边的小副官说:“我出几道题,分别是周全、细致;谨慎、泼辣;缓慢、迅⚰速——跟他们说,都给我用战术指挥做出来。”
“是的长官!”小副官快步跑开。
汤森🏍😸举起手来挥动几下,示意赶紧开🖧🔿始——不远处,指挥旗开始舞动,缓慢的战鼓声也跟着响起。命令所到之处,那些凝固不动的作战部队立即被唤醒。
“一列前进!”轻步兵⛍组成的阵列,缓缓进入战场,朝着各自的目标前进。
“二列前进!”战刀靠肩,长枪指⛤天,他们的步伐坚定🃲🛰整齐,他们是被压抑的庞大力🗍🚘📧量。
“三列前进!”他们身上🔭🃴的甲片相互撞击,每🌥🁐🄺一步踏出,都伴着“哗啦啦”的沉闷🕙声响。
风小了,云静了,平原上的气氛开始绷紧。
“前进!”马蹄声响起。
“前🏍😸进!”大大小小、人数不一的骑兵队相继跟进。
他们速度快,轻松超越了步兵队列,个别骑兵甚至抵到敌军射程边缘,开始战前的🕙逗兽行动——这是他们祖传的战术,为了把对方营地里的精锐引出来。
能杀就杀,杀不🟋🛦了就跟遛狗似的带着转圈,弄他个心🍋🆠浮气躁再说。